写着玩。我跑路很快!

*博主也不知道博主在写什么!因为这两天被空间米弗人创得相似!于是:


在舞台上的时候会想什么?

年轻的人站在聚光灯之下,享受着万千观众的欢呼,身旁却只有彼此。在赞美中遗落了太多的自己,掌声冲昏了头脑,灯光刺痛了双目,空荡荡的舞台仿佛没有边界,怎么走,往哪看,都只能看得清身边的人。

“你会爱上他吗?”“我不知道。”

但他是我在繁华里唯一摸得到的实物。他朝我走来,遮挡住那几乎杀死我的强光,转移一部分观众的视线。在他面前我不需要用任何东西伪装自己的真实。

“你在他面前从不画那浓到吓人的眼影?”“不。”

但他能看清我。他一直可以看清我。我的疯狂,我的骄傲,我的一切不可理喻的感情,那些我无法表达出的感情,他可以从我支离破碎的叙述中准确的抓住。他总能让我平静,也可以和我一起疯狂。

“你爱上他了?”“我不知道。”

不。我撒谎了。我当然知道我爱上他了。可是他要走了。他把梦想说得天花乱坠,观众、掌声、专辑、舞台、音乐。可是我需要的只是音乐和……他。我的心希望自己可以挽留他,可是理智告诉我,我没有资格限制一个前途似锦的年轻男子的大好未来,那换来的不是爱,是罪。

我让他走了。他笑着说再见。他还和以前一样,体贴、细心。但他眼里的东西已经变了,不全全只是我和我们那可笑的只有音乐的未来了。我没有资格挽留他。我说祝你好运。他说你也是。

于是我把灵魂留在最刺眼的灯光下,亮到让所有人看不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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